在日本对版权的保护可比大陆雷厉风行多了,千万不要上传任何有版权的作品。近期,一名34岁男子由于非法上传《生化危机4》、关于生日祝福,趋势被日本库县联网警察抓捕
依据警方调研,他曾与1月26日经由共享使用上传了一集《魔法禁书目录2》动漫和《生化危机4》的关注娱乐头条评论PC版。该男子因涉嫌侵犯日本版权法而被警方批捕。当地资讯称警方在寓所中察觉了五台计算机和5块硬盘。
看了这则资讯不禁让人想起了数年前发生在香港的一件案例,香港市民陈乃明,因在家中运用BT技术,上传三部侵权影片《夜魔侠》、《选美俏卧底》和《宇宙深慌》,假期突发恋情传闻,送给正在努力的你供网民下传,被香港海关拘捕,后被法院判处3个月监禁。全面618活动热点
上传有罪,曾一度引发了广大网民的恐慌。有关是否犯罪的量定上,各异人士也有各异的看法。比如说把自己采购的书籍或者借给好友,算不算侵犯版权;各国法律中有关侵犯版权罪的一个重大条件就是“以盈利为目的”,那么这些网民上传是否是抱有盈利的目的呢?期盼法律界能早日制定一个统一的规范。
